与《管理办法》同步实施助力准入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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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简称“两个审查要求”)。据悉,“两个审查要求”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配套实施文件,将于2019年6月1日与《管理办法》同步实施。

那么,相较于《管理办法》,“两个审查要求”的出台有何重大意义?对商用车行业来说,又将有何种促进作用?

与《管理办法》同步实施助力准入管理改革

■同步实施“两个审查要求”助力车辆准入管理改革

2018年11月27日,工信部印发的《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基本条件、审查流程及程序,并且明确了下一步推动车辆准入管理改革的相关举措。

“从机动车生产企业角度来分析,《管理办法》有五大重要变化需要重视:一、大幅减少企业准入类型;二、大幅减少产品准入类型;三、优化准入许可管理流程;四、减少审批时间和提交的材料;五、精简许可管理文件。”商用车行业专家贺卫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不过,在贺卫方看来,《管理办法》属于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只是车辆准入管理改革的第一步,如何落实到位,还需配套措施加以细化,“两个审查要求”的出台便是基于此目的。贺卫方认为,“两个审查要求”的同步实施,为《管理办法》的全面贯彻提供了保障,一个为纲领性文件,另一个则为执行细则,两者相辅相成。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助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活力,更好落实行政审批“放管服”要求,1月3日,“两个审查要求”应运而生。他指出,“‘两个审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类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具体条件以及审查办法,有利于车辆生产企业、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审查机构了解掌握相关要求,统一尺度,有利于行业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确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据悉,“两个审查要求”与《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同步开展,并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及产品进行归并整合,按照简化资料、优化流程的改革思路,形成了“两个审查要求”初稿。期间,组织多轮汽车行业专家、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专题研讨,听取了行业内骨干企业、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中汽中心、汽车工业协会、汽车工程学会等多方意见建议。

■产品、企业审查双管齐下高度优化准入机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两个审查要求”,《中国汽车报》记者深入梳理了两则要求的具体内容。其中,《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共分为:通用要求、能力要求、准入许可审查判定原则三部分。

具体来看,通用要求部分提出车辆生产企业在政策符合性、产品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共性要求,针对电动车辆生产企业,要求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建立管理程序和回收渠道。能力要求部分,《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将车辆生产企业按照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摩托车、挂车等六类生产企业,根据其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涉及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和条件、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汽车行业研究团队负责人王东兵(化名)告诉记者,”新版《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将企业分类由多个小类归纳为六个大类,减少了准入审批的时间和难度,从根本上优化了准入审查流程,同时大幅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准入审批的效率。同时,准入许可审查判定原则部分,充分明确了审查通过与否的判定方法,以及审查未通过时的整改时限要求。”

《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共包括四部分内容:名词术语、技术要求、其他要求、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四个部分的内容明确了车辆产品准入范围,提出各类车辆产品应满足的相关国家标准,为治理超载超限尚有必要保留的规范性技术要求,同时还列出了目前各类车辆产品申请准入需填报的技术参数。

贺卫方强调,《产品准入审查要求》还将产品分为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类,极大简化了以往过于细分的19类生产企业和产品,企业获得某一个类别的准入后,生产该类别之内的产品,无需再次申请企业准入。“比如,以房车为例,根据规定,房车属于旅居车、半挂车和挂车,同时又分为自行式A型、B型、C型,拖挂式A型、B型、C型、D型,移动别墅A型和B型。如果通过大客车改装出自行式A型房车,企业还需再次申请准入许可,至少需要6~8个月时间,同时还要耗费大量资金和相关材料,这对房车企业来说,成本压力不言而喻。”贺卫方说。

■做好事后监管让市场主导产业未来

在王东兵看来,“两个审查要求”作为执行层面的文件,原则上符合《管理办法》的总思路,以优化企业、产品准入审查流程和机制为首要目标。同时,“两个审查要求”还从五个方面优化了准入审查管理流程:“第一,简化了企业准入申报材料,取消了有关环评、消防、职业健康、知识产权等材料申报等要求。第二,取消了申请准入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三,对于零部件产品公告检验可由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替代;第四,实施公告和备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第五,优化了审查流程,对已通过准入许可的企业,新增产品项目和产能时,准入审查可豁免不受影响的相关条款要求。”

奇点汽车创始人沈海寅曾表示,发达国家没有设置汽车产业事先准入机制,都是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对汽车企业进行管理。“我希望中国也能采取这种制度,让市场来决定企业的生死。”2018年以来,随着《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的出台,汽车领域的准入管理得到一定程度的松绑,但要想落地,尚有很多工作要做。而“两个审查要求”的出台,与《管理办法》同步实施,无疑将给汽车准入管理带来新的突破。

“《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刺激创新,给车企减负。”王东兵指出,创新才是第一生产力,给企业减轻负担,能够让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将为低迷的汽车市场注入一剂强心剂。对于商用车而言,在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鼓励其创新,使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不断提升,让其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中不断有所突破,将给企业和整个行业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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